支聯會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周五(21 日)被裁定煽動顛覆罪成。原訟庭 3 法官指「中共領導」是中國憲法所訂根本制度的元素,而「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是指終結中共領導地位,故屬違憲,亦構成香港顛覆罪的「非法手段」。
官又指,舉辦六四晚會「本身並無不妥」,但若舉辦者煽動情緒,以成為推翻中共領導的動力「則另當別論」,並拒納李、鄒引憲法的辯解與證供。案件押後至下周五開庭,料連同選擇認罪的何俊仁一併處理求情。
鄒在裁決前一天發文,稱「公道自在人心,不需要仰望這種從上而下的判決」。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稱需商討是否上訴。多名前支聯會常委、民主派旁聽後稱對裁決感無奈和傷心。港府歡迎裁決,國安公署則指裁決符合香港根本利益。
【影片】支聯會案|李卓人、鄒幸彤罪成 法官裁定「結束一黨專政」是結束中共領導
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周五(21 日)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兩人連同早前認罪的何俊仁,有機會面臨最高 10 年監禁。判詞指,不接納李、鄒有關「結束一黨專政」並非要結束中共領導地位的供詞,又裁定按照《中國憲法》的規定,「不存在西方式政黨輪替的可能性」。 鄒幸彤媽媽散庭後稱,「希望環境健康啲,乜嘢顏色嘅花草都可以綻放」。李卓人妻子鄧燕娥則指,對裁決感憤怒,「我覺得佢(李卓人)係冇罪嘅」。案件將於 8 月 28 日處理求情。 相關報道:支聯會煽顛罪成 原訟庭:辦六四晚會無不妥煽動作別論 「結束一黨專政」違憲支聯會案判詞分析|原訟庭:李卓人鄒幸彤證供曲解、掩飾 皆對中共懷敵意鄒幸彤裁決前稱被加腳銬、腰和腳鏈 懲教署:極重視在囚人士安全健康支聯會案 國安公署稱裁決符香港根本利益 多國對裁決表示遺憾促尊重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