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於 2023 年 11 月,在機場閘口穿著「光時」上衣被捕,警員再搜出他另有「港獨」字句衣物,行李藏「光時」旗等;他早前承認兩項煽動罪,還押至周三(1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 3 個月。
《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被告展示字句的時間有限,傳播力比互聯網低,但他明知故犯,在公眾人士眾多的地方遊走,並強調相關字句早已被裁定危害國安。
官又指,被告警誡下承認有煽動意圖,主張以革命手段使香港獨立,斥被告死心不息,危害國家統一,使平和的社會氛圍再次被衝擊,法庭須制止分裂國家等違法行為死灰復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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