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任裁判官鄭紀航於 2020 年審理 17 歲男生藏士巴拿等物一案,裁定他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兩罪罪成,判入勞教中心。鄭其後被投訴立場偏頗、判刑不合理。司法機構周三(6 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專責法官小組調查後,認為投訴全部不成立。
專責法官小組指,裁判官於口頭裁決理由中,分析了警員證人及辯方證詞,以及交代裁斷的基礎,被告上訴時亦沒提及裁判官對證人誠信的裁斷犯錯。小組認為,立場偏頗的投訴欠缺事實基礎。至於定罪及判刑的投訴,小組認為均不屬於投訴司法人員司法行為的範疇。
小組重申,定罪或判罰的司法決定,部分人或基於立場或政見而不予認同,但這不等同相關司法決定或司法人員是偏頗,並強調在決定投訴是否成立時,案件的結果不一定相關,亦非唯一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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