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證人作供之前須宣誓,一般分為「宗教式宣誓」和「非宗教式宣誓」。究竟以「宗教式宣誓」有甚麼門檻或條件?證人須否證明自己已領洗、有恆常返教會或領聖體?擁有信仰與否,又會否影響證人的可信性?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刑事案件中,證人作供之前須宣誓,一般分為「宗教式宣誓」和「非宗教式宣誓」。究竟以「宗教式宣誓」有甚麼門檻或條件?證人須否證明自己已領洗、有恆常返教會或領聖體?擁有信仰與否,又會否影響證人的可信性?
任職公務員逾 30 年的環保署前高級環境保護督察,2021 年交回公務員宣誓聲明書時,簽署「天日昭昭」4 字,遭即時停職,並勒令提早退休。他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署方擅自搬走其私人物品,要求律政司代賠償 41 元,遭律政司反申索逾 2 萬元倉租。 前督察周二(1 日)要求覆核法庭命令,指律政司的行為有如搶劫、偷竊,「搶咗人啲嘢仲要問返你攞錢」,又質疑律政司恃公權力橫行,「係咪佢話係咁就係咁呢?」律政司代表否認指控,稱待審訊討論。 暫委審裁官紀順治強調,現階段不認為直接裁定律政司敗訴是公平的做法,理應透過審訊來定奪誰是誰非,最終駁回前督察覆核申請。案件將在今年底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