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四(14 日)踏入第 23 日審訊。控方傳召負責在申建丁屋程序中,為村代表及男丁監誓的前地政總署人員作供。
辯方質疑,證人供稱會要求村代表在宣誓前讀出聲明的內容,但她錄口供時卻沒有提及會這樣做。證人回答,「佢唔會讀晒⋯⋯但佢會睇」,而她亦會問對方「明唔明」聲明內容,然後才進行宣誓及簽署,確認申請文件的內容真確、程序完成。
Day22|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同意 兩任局長將條款改列建屋牌照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元朗水蕉新村套丁案,5 名原居民否認串謀詐騙,案件周四(14 日)踏入第 23 日審訊。控方傳召負責在申建丁屋程序中,為村代表及男丁監誓的前地政總署人員作供。
辯方質疑,證人供稱會要求村代表在宣誓前讀出聲明的內容,但她錄口供時卻沒有提及會這樣做。證人回答,「佢唔會讀晒⋯⋯但佢會睇」,而她亦會問對方「明唔明」聲明內容,然後才進行宣誓及簽署,確認申請文件的內容真確、程序完成。
Day22|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同意 兩任局長將條款改列建屋牌照
元朗區議員、水蕉新村村長程振明,以及人稱「村屋大王」的發展商王光榮,涉「套丁」被控串謀詐騙一案,周三(19 日)在區院進行第六天審訊。
署理高級首席地政主任林熾輝,供述丁屋政策及申請流程,稱政策在 1972 年實施,原意讓新界原居民於私人土地申請建屋自住,不容許「賣丁」;由於政府發現有丁屋落成即轉讓、鄉議局希望加快處理,政府其後增設轉讓限制、男丁須作出宣誓的要求。
林又指,男丁須確認是擬建丁屋土地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只要完成宣誓,地政總署就不會核對業權紀錄。而聲明內容曾有改動,包括增設無意出售「丁權」的條款。案件周四續。
曉門套丁案 總地政主任作供:丁屋政策為「起屋自用」 條款註明假陳述或被控
刑事案件中,證人作供之前須宣誓,一般分為「宗教式宣誓」和「非宗教式宣誓」。究竟以「宗教式宣誓」有甚麼門檻或條件?證人須否證明自己已領洗、有恆常返教會或領聖體?擁有信仰與否,又會否影響證人的可信性?
任職公務員逾 30 年的環保署前高級環境保護督察,2021 年交回公務員宣誓聲明書時,簽署「天日昭昭」4 字,遭即時停職,並勒令提早退休。他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署方擅自搬走其私人物品,要求律政司代賠償 41 元,遭律政司反申索逾 2 萬元倉租。 前督察周二(1 日)要求覆核法庭命令,指律政司的行為有如搶劫、偷竊,「搶咗人啲嘢仲要問返你攞錢」,又質疑律政司恃公權力橫行,「係咪佢話係咁就係咁呢?」律政司代表否認指控,稱待審訊討論。 暫委審裁官紀順治強調,現階段不認為直接裁定律政司敗訴是公平的做法,理應透過審訊來定奪誰是誰非,最終駁回前督察覆核申請。案件將在今年底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