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高級警員及其任警署洗衣店主管的妻子,2021 年 11 月在屯門兆康站外,疑因泊車問題與一名客貨車司機大打出手,司機最終傷重不治。夫婦原被各控一項誤殺罪,控方 2022 年 9 月改控退休警襲擊罪,其妻撤控。退休警不認罪,案件周二(7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作供,稱司機以粗言挑釁,形容對方是「引致案件嘅第一人」,又指司機「以心口撞向其胸」、以車門用力撞向其妻,其後更「捏」其頸,最終對方放手並倒地。被告強調沒還手,只曾以雙手護頭,以及攬向司機,阻止繼續施襲。 承認事實指,死者的 9 歲大兒子事發時在客貨車。控方指,被告首先出手引致衝突,曾推撞死者和大叫,形容被告的行為具挑釁性。案件周三(8 日)續審,由控方盤問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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