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法官郭偉健周四(26 日)判前總編輯鍾沛權監禁 21 個月,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因為患上罕有病,今年 7 月病發,嚴重影響腎功能,官考慮醫生報告後,判處扣除還押日子後、可即時釋放的刑期,林當庭獲釋。
法官量刑時指,不接納兩人案發時進行真正的新聞工作,指他們參與抗爭,歷時 1 年 5 個月。考慮《立場》有約 160 萬跟隨者,煽動文章所造成的傷害「相當嚴重」,甚至難以量化,最終以監禁 23 個月為鍾沛權的量刑起點,為舊煽動罪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件之中最高。考慮審訊時間長,對鍾構成壓力,減刑兩個月。
據《法庭線》統計,1997 年後有 5 宗舊煽動罪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件,除兩宗正受審或存檔法庭,餘下的港獨傳單案、羊村繪本案以及《立場》案,均由法官郭偉健處理。記者整理 3 宗案件的判刑理由書,比較法庭如何裁斷各案件的串謀時間、規模、煽動內容、案件嚴重性等,以及上述因素如何影響法庭考慮量刑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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