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一名女子到尖沙咀一間美容院注射透明質酸,事後前額部分動脈周圍皮膚及組織有損傷,及印堂位置皮膚缺血和組織壞死等;她隨後入稟,向替她注射的美容師索償,聆案官於 2021 年,下令美容師須賠償事主 296,045 元兼訟費。美容師亦被落案起訴「未經註冊而施行醫藥治療而導致他人受人身傷害」罪,事隔逾 6 年,案件周一(11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缺席聆訊。
庭上透露,被告於開庭 2 日前入院,並轉介到精神科,「據稱係因為幻覺有問題」,未知出院日期,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提訊,被告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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