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太古城中心外發生襲擊事件,中年漢陳真持刀傷人,並咬甩現就「47 人案」還押、時任東區區議員趙家賢左耳,被判監禁 14 年半。陳不服刑罰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三(8 日)判他上訴得直,減刑半年至 14 年監禁。
上訴庭在判詞指出,考慮襲擊的盲目和凶狠程度,以至兩名事主所承受的肉體和精神創傷,原審的量刑基準「絕不為過」,原審法官沒有因應在案發背景下,陳真的行為能挑起大規模暴力衝突而加刑,「則反而可被質疑」。
上訴庭指,考慮陳真大可拖延不賠償,但在原審開審前已向事主賠償 393 萬元,反映其誠意,原審法官不應將此減刑因素排除在外,因此基於各項因素減刑共 12 個月,即比原審的減刑多出 6 個月,並將總刑期下調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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