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中心聲稱可透過磁療及心靈輔導等治癌,警方 2016 年調查後拘捕負責人趙淑儀,她涉收取共 300 萬元,為 3 名病人治癌,當中兩人已離世。被告否認 3 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經審訊後,周二(12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無罪。
暫委法官鍾偉強指,被告的療程是否有效,或收費是否合理,不是本案的議題。官引述案例指,「從事內科執業」的涵義只限於西醫,裁定本案控罪只規範從事西醫執業的行為。官指,控方醫生同意被告療程並非西醫範疇,加上事主知悉被告不是提供西醫服務,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法官亦指出,外聘主控官黃詩詠提問結構鬆散、經常大篇幅覆述證供但不準確,令法官和辯方不時須糾正澄清。另外,當趙淑儀離開法院時,有傳媒問及她需否對已離世事主負責、有沒有說話要向事主家屬交代等,她沒有回應,上車離開。
律政司回覆指,會研究判決理由及其他相關資料,然後決定是否需要跟進;又指有既定機制監察和評核外判律師的表現,不會就個別案件的外判安排作出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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