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歲放射師 2019 年 12 月在「連登討論區」,於一則帖文下發布留言,提及「打狗」、「殺狗」等字眼,被指煽惑他人襲警,事隔近 3 年被起訴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傷人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周三(24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被告不認罪。
開案陳詞指,被告在警誡下解釋,不肯定留言是否由他發出,但指當時留意到示威者的實質行為,與當初訴求不是很一致,認為留言是想問示威者為何想使用武力、想用到甚麼程度。
辯方反對被告手機內的資料、非控罪內的 13 則連登帖文、及被告在錄影會面招認發布其他留言,共 3 項證據呈堂,質疑對被告帶來的偏見遠超於證據價值。法官休庭考慮後,認為證據與審訊議題有關,終准許 3 項證據呈堂。審訊周四(25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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