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女子足球代表隊前助教黃子偉,被指在 2021 年 3 度非禮同一名公司員工。他否認 3 項非禮罪受審,周五(1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獲裁定無罪。
裁判官彭亮廷指,事主未能記起案發日期及地點等細節,卻對非禮情節的描述異常詳盡,未能穩妥接納其證供。官又指,事主提到因被告中傷她,而在事發一年後才報警,不能排除她混淆細節,加上她離職時與上司關係仍然良好,官認為兩人曾經有協議,其後出現變卦,令事主決定報案,「中間發生咩事無人知」。
官另指,警員沒告知原因下截停及扣留被告,及後才作警誡,「或多或少有威嚇成分」,有越權之嫌,故剔除被告相關招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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