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後不足一個月,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認為自己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私人檢控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控罪。《華》不認罪,案件周四(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展開首天聆訊。
《華》一方提中止聆訊申請,指鄭嘉如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例如在記者會上稱事件涉新聞自由、提控與金錢無關,另一邊廂卻與公司談判索償,金額一度達 300 萬元。辯方另披露鄭與《華》的談判內容,指過程中出現過兩個方案,分別是支付和解金,或復職及正式道歉等。案件周五續,將由鄭嘉如一方續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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