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被揭發疑遭殺害碎屍。死者前夫、前家翁、前大伯被控一項謀殺罪,再被加控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周二(27 日)進行非公開的案件管理聆訊,需時 30 分鐘,另排期於今年 9 月 21 日開審,預料審期 45 日。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周四(22 日)開審,何俊仁正式認罪。控方讀出案情,指支聯會主張的「結束一黨專政」就是終止中共領導,而據國家憲法,「不存在合法手段去終止中國共產黨領導」。
何俊仁的案情涵蓋支聯會 1997 至 2021 年的言行,指其在特區成立、中國修憲、《國安法》前後持續主張「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利用民主、六四等命題,發布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作出煽動行為。支聯會舉辦過的活動包括「洗刷國殤之柱」、設立六四紀念館等,亦成為罪證。
李卓人、鄒幸彤不認罪,法庭周五將處理鄒提出專家證人的申請,官指下周一正式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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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程振明,被指與發展商「套丁」。9 名原居民另案被控串謀詐騙,不認罪 5 人的案件原定上周開審,法庭早前先待「沙田大輋村套丁案」的上訴案頒判決,及讓雙方處理判詞,押後至周一(29 日)再訊。
辯方申請重新排期,提到本案涉及憲法爭議,而該案的上訴庭判詞,對本案抗辯方向有重大影響。控方則反對,指上訴庭判詞非對本案有「翻天覆地」的影響。裁判官覃有方聽畢雙方陳詞,認為本案可繼續開審,毋須擱置審期。官最後應辯方要求,短暫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5 日開審。各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鄭嘉如,去年當選後不足一個月,遭《華爾街日報》以「職位重組」為由解僱。鄭認為自己因參與工會而遭解僱,私人檢控僱主兩項「阻止僱員參與工會」有關控罪。《華》不認罪,案件周四(1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展開首天聆訊。
《華》一方提中止聆訊申請,指鄭嘉如提出檢控的動機不良,例如在記者會上稱事件涉新聞自由、提控與金錢無關,另一邊廂卻與公司談判索償,金額一度達 300 萬元。辯方另披露鄭與《華》的談判內容,指過程中出現過兩個方案,分別是支付和解金,或復職及正式道歉等。案件周五續,將由鄭嘉如一方續陳詞。
外籍 4 男 1 女涉在 10 歲女童獨自在家時闖入,要求她脫去衣物,並撫摸女童全身,亦掌摑對方,被控對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普通襲擊罪。5 人否認全部控罪,案件周一(17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女童認識 5 名被告,5 人案發日突然闖入女童家中及其房間,她遭次被告脫去所有衣物,5 人其後又觸摸她全身,期間她受驚大哭,5 人則在旁嘲笑。女童母親放置在家的電話事發時有錄音,她亦將事件告訴父母,父親報警,5 人先後被捕。
庭上播放女童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她稱門鎖於案發時已損壞,又形容 5 人案發時「好似食咗藥」。案件周二續。
支聯會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五(21 日)在高院召開第一次審前覆核。法官李運騰指原定 5 月開審,但因另案超時已不可行,目前最早可排期 11 月審理,形容延期是「萬不得已」,法庭「非常之抱歉」。
辯方表示,何俊仁擬改為認罪,正與控方商討,官限 14 天內書面提出。自行應訊的鄒幸彤則稱,擬提出「撤銷公訴書」申請,稱控方「根本無提供案情畀我哋」、「唔知非法手段係咩,唔知點準備」,另就專家證供提出申請。官訂定在 11 月開審之前,先處理鄒的申請。
本案由 2021 年 9 月首次提堂,歷經鄒幸彤提出的初級偵訊、共 5 次提訊日,在 2022 年 9 月正式交付高院,而高院至去年 8 月才定出於今年 5 月開審,現需延期(時序表見內文)。李、何、鄒均曾向高院申請保釋,只有何一度獲准,3 人至今均已還押逾一千天。
2022 年 8 月,一名油麻地母嬰健康院女保安員,在拉動院舍停車場閘門時,閘門突倒塌,疑走避不及被壓中,送院後傷重不治。勞工處調查事件後,分別票控有關處所的佔用人、死者僱主及工程公司等。
案件原訂周五(21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工程公司一方透露,遭勞工處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已上訴得直獲撤銷,形容該判決「對辯方有利」;僱主一方指「有機會影響埋答辯㖭」,需時索取指示。裁判官劉淑嫻將案押後至下周一(24 日)處理。
28 歲女模特兒、譚仔米線創辦人的媳婦蔡天鳳,2023 年 2 月在大埔龍尾村,疑遭殺害碎屍。兩名男女涉協助死者前夫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否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案件周一(10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料審訊 3 天。
控方指女被告潘巧賢曾招認「Ivy 話 Alex 要著草去澳門,所以我先搵 Lam Shun」。辯方指將爭議招認的自願性。拘捕潘的女警供稱,潘自願錄取警誡供詞,並在警員記事冊上簽名,期間無作出任何投訴。
另外,控方在庭上播放蔡天鳳前夫鄺港智手機內微信群組的多段錄音,當中有女聲問及:「阿舜、Irene,我朋友問係咪可以即刻出發?」案件周二續審。
法律101|甚麼是「案中案」? 為何「警誡」如此重要?
28 歲男子涉在 2019 年,在觀塘源成中心一間酒家爆竊,遇上保安員時襲擊對方,對方其後不治。男子承認兩項爆竊罪,否認謀殺罪,案件周二(4 日)在高院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死者受襲後,在後樓梯被同事發現,他當時浴血倒地,失去知覺,雙腿被桌布綁在一起,雙手被鐵線衣架綁著,上身有紙皮蓋著,另有藍色尼龍袋覆蓋鼻。
控方又指,被告在警誡下聲稱無意犯案,指爆竊是為了還債,他因警報響起離開卻遇上死者,向死者稱有人爆竊,並在對方擬回管理處報警時,從後襲擊對方。
法律101|「謀殺」與「誤殺」有何分別?定罪門檻有何不同?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於 2019 年至 2021 年間,詐騙港大租屋津貼合共逾 72 萬元。她否認一項詐騙罪,案件周一(26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被告案發時以一個九龍塘住所申租金津貼,惟她實際居於父母於沙田九肚山的一個單位,不符港大租金津貼的「入住規則」。控方將傳召保安員舉證被告事發時甚少在九龍塘居所出現,亦會傳召被告母親的外傭,於印尼視像作供。審訊周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