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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騙財判囚 8 至 9 周 兩男不服定罪上訴遭駁回 官:若上訴刑期我一定加刑

交友騙財判囚 8 至 9 星期 兩男不服定罪上訴遭駁回 官:若上訴刑期我一定加刑

兩名男子於 2018 年使用交友程式相約多名女子見面,訛稱約會當日是自己生日,要求對方購買西裝、手錶當作生日禮物,獲得財物後離開。兩人被裁定欺詐罪成,分別判監 8 至 9 星期,他們不服定罪上訴,高等法院周三( 8 日)駁回申請,兩人須即時服刑。

法官陳慶偉指,這是一場精心安排的交友騙局,監禁 8 至 9 星期不具任何阻嚇力,並在庭上向被告稱:「你兩位都算好彩,冇上訴刑罰,如果上訴嘅話,我一定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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