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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正等 11 人暴動案 控方突問管生理鹽水 辯方指影響辯護 官裁不可再問

莊正等 11 人暴動案 控方突問管生理鹽水 辯方指影響辯護 官裁不可再問
2019 年 11 月,市民「圍魏救趙」支援理大內示威者,與警爆發激烈衝突,231 人被控暴動等罪,分拆多案。其中歌手莊正一案,11 被告不認罪,周五(24日)在區院作第 20 日審訊。

控方盤問首被告指,事發照片顯示他身旁有生理鹽水,是否工作需要。法官林偉權質疑控方開案從未提及被告管有鹽水。控方指不依賴物證,但有權依賴被告作供,再被官質疑是否「蓄意唔依賴」,然後從被告作供取得有利控方的證供。辯方指控方做法影響辯護。

法官最後裁定控方不可就鹽水繼續提問,又指不會考慮被告相關作供,稍後頒書面理由。此外,首被告供稱當日與人駕車送朋友回旺角住所,回程時經碧街遇「人踩人」,重申從沒戴口罩、手套、帽等,亦有被救時照片作證。案件下周一(27 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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