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歲男子涉在 IG 聯絡 14 歲少年要求裸聊、發送陰莖照片等,並相約對方口交及肛交,遭人揭發。警方在他的電話發現 666 段兒童色情影片,其中 203 段影片達第四級。他周三(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兩罪,還押候 7 月 22 日判刑。
控方透露被告有 5 項類同案底,涉及企圖製作、管有、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以及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區院暫委法官高偉雄指反映被告是「小童性罪行慣犯」,亦關注部分第四級別影片的事主年僅 6 至 10 歲。辯方同意,稱「有啲明顯係細過 10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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