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歲港大博士生在今年 6 月在機場涉使用假冒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定保密局」公函,以及假冒的公安證件。他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周一(29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8 月 24 日再訊,被告還押候訊,並於 7 月 6 日進行保釋覆核。
被告丁宇森(31 歲,報稱港大材料化學(Materials Chemistry)博士生),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控罪指,他於 2026 年 6 月 25 日,在香港國際機場南環路 80 號香港飛機工程有限公司外,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假冒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定保密局」發出的公函,及一張「資東省人民檢察院」發出的公安證件,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男子梁詠濤接受為真文書,並因而對梁不利。
WKCC3078/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