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銅鑼灣七一刺警案當晚,23 歲男子被指在「連登」發布「插撚死佢老豆老母」、「下次應該插身體中間小腸嘅部位」等留言,否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受審罪成,被判囚 24 個月。他不服判罰,上訴庭周五(4 日)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
申請方代表、大狀石書銘爭議,原審法官參考港大生致謝梁健輝一案,採納相同的量刑起點,惟本案與該案性質、程度有別,被告沒預謀,亦非使用學生會的平台發言,故有空間減刑。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引涉案留言,反問申請方「有冇嚴重性喺度呀?」指理據無合理可爭辯之處,即日駁回,將在 3 個月頒判詞交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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