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衣海悅花園助理物業主任,被控 2018 年盜竊業主立案法團約 200 萬元管理費。一人早前認罪判囚,轉任控方證人;另一人不認罪受審,周三(12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還押 12 月 22 日判刑。
案情提及,被告向同事稱,其工程生意周轉不靈,承認沒將管理費存入銀行,又答應會歸還,獲同事協助隱瞞。官裁決時指,被告事後承認挪用管理費,又指根據其辭職信內容、職員事後與其母見面商討賠償事宜,均能印證他的招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兩名青衣海悅花園助理物業主任,被控 2018 年盜竊業主立案法團約 200 萬元管理費。一人早前認罪判囚,轉任控方證人;另一人不認罪受審,周三(12 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盜竊罪成,還押 12 月 22 日判刑。
案情提及,被告向同事稱,其工程生意周轉不靈,承認沒將管理費存入銀行,又答應會歸還,獲同事協助隱瞞。官裁決時指,被告事後承認挪用管理費,又指根據其辭職信內容、職員事後與其母見面商討賠償事宜,均能印證他的招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