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子被指於 2024 年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泰國皇太后大學畢業證書,否認「使用虛假文書」罪,周五(3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控方指,該大學的副教授可赴港作供,惟仍候當局批出許可,如對方未能來港,會以視像方式作供,申請押後本案作進一步安排。
辯方質疑控方多次押後,延長審訊時間。官解釋申請許可需時,非控方可控因素,為加快案件進度,排期 11 月 11 日開審,以促海外機關在開審前,批准證人來港許可。辯方另透露,擬爭議被告與升學顧問的對話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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