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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男申改身份證性別終極勝訴逾年 再提覆核質疑入境處拖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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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對面單位女子 入境主任作供:「又唔係飛虎隊咁笠住個頭,我點暗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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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稱因封關逾期留港、不知屬刑事罪認罪 發還重新答辯 簽保守行為不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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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主任否認偷拍、發布女子私密影像 2024年2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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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稱因封關逾期留港 不知屬刑事罪而認罪 提撤認罪被拒、終院裁上訴得直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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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大學生涉偽造聘書騙簽證罪成 上訴得直重審 再被裁罪成囚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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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主任涉偷拍女子私密部位等 辯方申押後與控方商討 承諾「最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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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偷拍女子及發布影像 37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控3罪 准保釋候訊

涉偷拍女子及發布影像 37歲入境事務主任被控3罪 准保釋候訊
2021 年 10 月,一名 37 歲的入境事務主任涉在半山區一住所內,偷拍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並疑兩度於網上發布其影像。被告被落案起訴 1 項窺淫罪和 2 項發布偷拍影像罪,案件周二(30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被告未有律師代表,申請押後待索取文件。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 7 月 25 日再訊,期間准以現金 5 萬元保釋,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及居住於報稱地址。

入境處回覆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作評論,又指一向非常重視人員的行為操守。如任何人員干犯刑事罪行或作出不當行為,必定會嚴肅跟進及處理,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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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指國安委越權倡拒Tim Owen簽證 黎智英申司法覆核許可被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

黎智英早前分別入稟高院及提司法覆核,要求律政司宣布人大釋法不影響法院早前批准 Tim Owen 來港為其抗辯的決定,又指國安委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僭越《國安法》權力。經聆訊後,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周五(19 日)一併駁回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及黎的傳票入稟案。

法官認為,根據《國安法》條文,法院對國安委的工作沒有司法管轄權,其決定不受司法覆核。判詞又指,國安委的職責,屬法院職能範圍以外事宜,法院並無相關培訓或專業知識處理,故此摒除法院以司法覆核形式,監督國安委工作,實屬合乎邏輯的做法,最終駁回其許可申請。對於黎一方早前質疑,若國安委的決定不受挑戰,變相權力比行政長官更大,法官反駁指國安委受中央政府直接監督及控制,黎一方評論屬「憑空想像而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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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wen來港簽證被拒 黎智英提司法覆核、指國安委越權建議入境處拒批簽證

TimOwen來港簽證被拒 黎智英提司法覆核、指國安委越權建議入境處拒批簽證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2022 年 10 月獲高等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先後被上訴庭、終審法院駁回。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應港府提請,就《國安法》第 14 及 47 條釋法,指在危害國安案件批准聘任海外律師前,應先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案件押至 2023 年 9 月開審。

黎智英周二(11 日)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指國安委在人大釋法後,誤解自己有「新功能」,評估 Tim Owen 來港會構成國安風險,建議入境處拒絕向他批出簽證。申請方又指,上述決定與國安委的職責不符、僭越《國安法》第 14 條權力,又指入境處純粹因為國安委的決定,而拒絕批出簽證,要求法庭撤銷相關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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