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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再提堂 法庭設即時字幕 辯方指檢控期限已過

聽障男生襲警案發還重審再提堂 法庭設即時字幕 辯方指檢控期限已過
2019 年 9 月 15 日港島區遊行期間,20 歲聽障男生被指企圖搶去警司的胡椒噴霧,糾纏間令對方雙膝擦傷,被裁定襲警罪成,判入更生中心。2021 年 9 月,男生不服裁決向高院上訴,法官指被告是嚴重聽障,原審未得公平審訊,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發還重審。

事隔逾一年,案件周三(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法庭為被告設即時字幕。總裁判官蘇惠德詢問被告是否明白保釋條件,男生隔 10 秒細聲表示「明白」。

辯方指,男生被控違反《警隊條例》下的襲警罪,屬於簡易程序罪行,無論由案發日或高院下令發還重審日計算,檢控期限均已屆滿,質疑法庭沒有權限進行審訊,「聽答辯都唔得」。官押至 2023 年 1 月 4 日處理相關法律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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