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委會周四(25 日)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 3 間科技服務供應商及兩名董事,涉向政府申請科技券時合謀定價,涉及 380 宗申請及 6,000 萬元資助,要求審裁處判處罰款及發出取消董事資格令。
入稟狀指,其中一名公司董事希望有公司「湊數」,滿足科技券申請需有 3 間公司競逐的要求,並取得另兩間公司的憑證,包括電子簽署、公司圖章等,在對方同意下代為擬定報價單,旨在增加其公司獲選的機會。其中一公司已承認法律責任,願簽訂合作協議。
競委會指獲創新科技署轉介而跟進案件,調查期間發現涉偽造文書,已轉警方作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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