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周二(9 日)公布,特首李家超委任林定華、吳芷玲、熊雪如為常任裁判官,指決定是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周三起生效。翻查報道,3 人在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前,以暫委身分在不同法院處理案件。
林定華處理過火炭居屋穗禾苑居民申索案,該案觸及大維修問題,有過百業主申索。吳芷玲審理過「Zeek 案」,成為首宗確立平台與送貨司機僱傭關係的案件。熊雪如則處理過清拆僭建物等傳票,另曾在非法集結案中出任辯方大狀,她亦是越野跑及三鐵運動員。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司法機構周二(9 日)公布,特首李家超委任林定華、吳芷玲、熊雪如為常任裁判官,指決定是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周三起生效。翻查報道,3 人在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前,以暫委身分在不同法院處理案件。
林定華處理過火炭居屋穗禾苑居民申索案,該案觸及大維修問題,有過百業主申索。吳芷玲審理過「Zeek 案」,成為首宗確立平台與送貨司機僱傭關係的案件。熊雪如則處理過清拆僭建物等傳票,另曾在非法集結案中出任辯方大狀,她亦是越野跑及三鐵運動員。
司法機構周三(30 日)公布,資深大律師郭棟明、黃佩琪及陳政龍,獲委任或續任高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3 人的任期由 5 月 1 日生效,為期 3 年。有關任命由特首李家超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郭棟明屬新獲委任,他近年參與過多宗矚目案件,包括在黎智英國安案中,代表「蘋果」3 公司,以及在詹培忠父子案、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騙租津案中,代表被告。
黃佩琪、陳政龍均獲續任,兩人在曉門套丁案、MIRROR 演唱會事故案、港珠澳大橋造假案等代表被告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