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審理司法覆核案的原訟庭法官高浩文,本周升任上訴庭法官。司法機構周四(10 日)回覆《法庭線》,指原訟庭法官歐陽桂如現時為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審訊表的專責法官,又指根據司法獨立原則,個別法官的司法工作編配一貫由法院領導決定。
高浩文至升職前仍有部分司法覆核案尚未頒布判決。司法機構指,個別原訟庭法官獲委任為上訴庭法官後,仍需就原本主審案件完成裁決和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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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審理司法覆核案的原訟庭法官高浩文,本周升任上訴庭法官。司法機構周四(10 日)回覆《法庭線》,指原訟庭法官歐陽桂如現時為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審訊表的專責法官,又指根據司法獨立原則,個別法官的司法工作編配一貫由法院領導決定。
高浩文至升職前仍有部分司法覆核案尚未頒布判決。司法機構指,個別原訟庭法官獲委任為上訴庭法官後,仍需就原本主審案件完成裁決和判詞。
司法機構上周六公布招聘高院原訟庭法官,月薪為 35.4 萬元,另有宿舍或相關津貼、醫療保險及度假旅費津貼,申請將於 10 月 12 日截止,惟未提及空缺名額。
翻查資料,在陳嘉信因涉司法抄襲而提早退休、主責司法覆核案的高浩文升任上訴庭法官後,原訟庭法官現有 9 個空缺。而另一方面,有兩名現任法官已屆退休年齡正獲延任。
64 歲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因多次司法抄襲,被要求提早於周五退休。陳周四完成最後一宗販毒案的判刑,庭上神情輕鬆。司法機構確認陳提早 6 年退休,可按比例享退休金福利。不過他日後若擬在港執業須先獲特首許可(履歷見內文表)。
陳嘉信升任原訟庭 10 年來,在 11 宗案件被指在判詞大幅抄襲與訟方的陳詞,其中 10 案都被上訴庭及處理投訴的法官小組批評。記者翻查資料進一步發現,截至周四,另有兩案亦涉及陳被指司法抄襲,仍待上訴庭處理,其中一宗為林百欣遺囑案。
司法機構早前回覆《法庭線》指,截至今年 6 月底原訟庭法官空缺有 7 個。陳嘉信提早退休將令空缺增至 8 個,料對人手構成額外壓力。至於陳離任前仍在處理的案件,司法機構日前指會作出相應安排,調撥資源處理。
64 歲的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屢將與訟方書面陳詞「搬字過紙」,被上訴庭批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嚴肅訓誡」後仍然再犯,而因陳抄襲,衍生 10 宗上訴案及 1 宗投訴個案。
司法機構上周原本指,張舉能將會再次對陳嘉信「嚴肅訓誡」;但張舉能周一(27 日)發聲明,指充分認同公眾對陳涉及多宗司法抄襲事件的關注,張經審慎考慮後,周一已正式要求陳提早退休,又指陳已依照要求提出申請,而張基於公眾利益批准,由本周五生效。
張又指儘管陳已受嚴厲譴責,並曾承諾改善,但其後仍出現司法抄襲情況,先後引發多宗上訴,部分案需重審,「不但影響有關訴訟各方的權益,亦不必要地耗費上訴法庭的司法資源;更重要的是,事件已削弱公眾對陳法官繼續妥善履行司法職責能力的信心。」
陳嘉信升原訟庭10年 因抄陳詞衍生10上訴案、1投訴 受批評訓誡仍再犯
隨多名法官屆退休年齡,司法人手是否足夠備受關注。翻查憲報,72 歲的上訴庭副庭長關淑馨今年獲延任兩年,是她屆退休年齡後第二度獲延任;68 歲的區域法院法官陳廣池第三度獲延任,任期至 2028 年;去年已退休的區院法官郭偉健,今年獲任暫委。
司法機構回覆指,為應對司法人手需要延長資深法官的任命,並聘任短期司法人手;截至今年 6 月 30 日,原訟庭和區院的職位空缺分別為 7 及 13 個,又指今年進行招聘,預期將會作出更多司法任命,減少空缺。
高院原訟庭法官陳嘉信被揭多次在寫判詞時涉「司法抄襲」,將與訟方陳詞近乎「搬字過紙」放入判詞,佔內容逾九成。陳於 2023 年被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嚴肅訓誡,但他一份 2024 年頒布的判詞,上周再被上訴庭批評大幅抄襲被告方的結案陳詞。
該宗民事案由「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一方入稟要求前妹夫歸還股份。敗訴顧一方提上訴;上訴庭指陳嘉信的判詞有接近 95% 篇幅抄自被告方的陳詞,讓人不禁懷疑陳有否真正運用獨立思考,裁定顧一方上訴得直,並下令發還由另一法官重審。司法機構指,會再次對陳嘉信作出嚴肅訓誡,並要求接受針對性的培訓。
司法機構周三(30 日)公布,資深大律師郭棟明、黃佩琪及陳政龍,獲委任或續任高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3 人的任期由 5 月 1 日生效,為期 3 年。有關任命由特首李家超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郭棟明屬新獲委任,他近年參與過多宗矚目案件,包括在黎智英國安案中,代表「蘋果」3 公司,以及在詹培忠父子案、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李雪菁被指騙租津案中,代表被告。
黃佩琪、陳政龍均獲續任,兩人在曉門套丁案、MIRROR 演唱會事故案、港珠澳大橋造假案等代表被告抗辯。
司法機構周五(30 日)公布,委任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譚耀豪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於下周一(9 月 2 日)起生效。公告指,譚加入司法機構後的 6 個月內,不會處理任何涉及政府的刑事審訊、上訴或民事案件。
翻查資料,譚耀豪曾代表律政司處理多宗案件,包括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的案件管理聆訊、林卓廷涉披露游乃強受廉署調查案的上訴許可聆訊、詹培忠父子涉串謀欺詐案,以及七一立會暴動案等。
高院多宗案件審期超出預計,法官人手備受關注。司法機構周四(8 日)宣布委任區院法官梁俊文、游德康、郭啟安及胡雅文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周五(9 日)起生效。
翻查資料,胡雅文曾審理《國安法》罪行的「呂世瑜案」,在控方提出刑期下限後改判呂囚 5 年;並在「8.18 流水式集會」中,裁定黎智英、吳靄儀等人「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成。
游德康曾審理林卓廷等人涉要求他人刪除「7.1 包圍警總」示威者照片一案,裁定林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不成立。郭啟安則曾處理戴耀廷涉 2016 年立會選舉登廣告沒申報開支案,判戴監禁 10 個月,指戴即使有崇高理念,亦不能作為犯法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