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銀行一名客戶服務經理,被指向父親披露他正受廉署調查,她經審訊後被裁定「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周五(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曾宗堯指考慮了案情、辯方求情及報告內容,同意感化官意見,認為社服令適合,足以讓被告明白其行為有相當代價。案情指,廉署查案時曾向集友銀行索取被告父親的銀行資料,而被告從集友的內部電郵獲悉父親受查。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集友銀行一名客戶服務經理,被指向父親披露他正受廉署調查,她經審訊後被裁定「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成,周五(4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曾宗堯指考慮了案情、辯方求情及報告內容,同意感化官意見,認為社服令適合,足以讓被告明白其行為有相當代價。案情指,廉署查案時曾向集友銀行索取被告父親的銀行資料,而被告從集友的內部電郵獲悉父親受查。
集友銀行一名客戶服務經理,被指向其父親披露對方正受廉署調查,她否認「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等資料」罪,案件周一(20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案情指,廉署調查期間向集友索取被告父親的戶口資料。
被告的同事供稱,被告從內部電郵得悉她的父親被調查,曾稱「唔係好方便去處理」,故由他處理,而被告曾向他提供 3 份父親在南洋商業銀行的月結單。案件周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