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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男子發布及偷拍兩前女友私密影像 判監49日、緩刑2年

43歲男子發布及偷拍兩前女友私密影像 判監49日、緩刑2年
一名曾任救護員的 43 歲男子,涉於 2021 年 10 月至 11 月期間,發布前女友的私密影像以及偷拍另一名前女友,經審訊後被裁定窺淫及未經同意發布私密影像等 3 項罪名成立,周二(8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緩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工作表現良好,多次獲嘉許,案件令被告工作、家庭和名譽受影響,盼法庭能考慮監禁以外的刑罰。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良好的工作表現,與私生活沒有太大關係,而本案經審訊後定罪,兩名受害人需出庭作供,又指被告所發布的影像,有多少人看過不得而知。考慮到案情嚴重性、事件對受害人的影響等判處監禁 49 日、緩刑 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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