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周四(29 日)公布,特首李家超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委任原訟庭法官李運騰為上訴庭法官,周五生效。李任職原訟庭近 8 年,為《國安法》指定法官,他批准過黎智英及郭鳳儀父親保釋,審理過 47 人案、黎智英案及支聯會煽顛案等多宗國安案及國安法例的司法覆核案。
連同高浩文,司法機構連續兩個月任命原訟庭法官爲上訴庭法官。兩人升職後,上訴庭共有 14 名法官,連同首席法官潘兆初,將有 15 人可參與審案;原訟庭法官空缺則增至 10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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