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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釋放政治犯」氣球及阻差辦公罪成 李卓人加監兩周、罰款 3500 元

放「釋放政治犯」氣球及阻差辦公罪成 李卓人加監兩周、罰款 3500 元

民陣去年元旦發起「釋放政治犯」汽車巡遊,時任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被指在金鐘立法會道的受管制空域,放飛附有「釋放政治犯」直幡之氣球,他否認兩項傳票控罪受審。經審訊後,正因六四集會等案件服刑的李卓人今日(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和違反《民航條例》附屬法例罪成,判監三周及罰款 3,500 元。裁判官葉啓亮下令其中兩周,與現有刑期分期執行。辯方求情時透露,李卓人原定今年9月刑滿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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