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9 月,馬鞍山昂平有雙人滑翔傘起飛後疑失控墮坡,女乘客小腿粉碎性骨折。涉事滑翔傘教練被控「疏忽導致或允許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為香港首宗民航條例起訴案件。他承認控罪,周一(17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事主的傷勢和被告疏忽程度皆屬「中等」,可判處 1 年監禁,但考慮被告背景及認罪,亦對案件感到深切悔意,終決定採納報告建議。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3 年 9 月,馬鞍山昂平有雙人滑翔傘起飛後疑失控墮坡,女乘客小腿粉碎性骨折。涉事滑翔傘教練被控「疏忽導致或允許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為香港首宗民航條例起訴案件。他承認控罪,周一(17 日)在荃灣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事主的傷勢和被告疏忽程度皆屬「中等」,可判處 1 年監禁,但考慮被告背景及認罪,亦對案件感到深切悔意,終決定採納報告建議。
2023 年 9 月,馬鞍山昂平有雙人滑翔傘起飛後,疑失控墮坡,致女乘客小腿粉碎性骨折。涉事滑翔傘教練被控「疏忽導致或允許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為香港首宗民航條例起訴案件。他周一(27 日)在區院(移師至荃灣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准保釋至 2 月 17 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及社服令報告。
案情透露,被告使用雙人滑翔傘載事主起飛前,沒有講解任何事前準備、起飛、降落程序或緊急程序,亦沒有檢查裝備。起飛後數秒,雙人滑翔傘右側的安全帶突然鬆脫,兩人墜落在附近的斜坡。調查指,被告判斷錯誤,包括沒有檢查安全帶有否繫於吊具上,當時被告亦穿上拖鞋。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五(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完成第六日死因研訊,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意外。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多次感激遺孀陳利珊,指她參與搜救和多年後出席聆訊,「實在非常非常困難」、「唔係為咗自己」,指「好理性,盡自己能力參與搜救」,又稱許她勇敢,寄語將來生活安好。 就研訊揭露搜救隊未即時接納 GPS 資料等多個問題,4 男 1 女陪審團針對民航處、消防處、警方及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等,提出長達 5 頁紙的建議(見內文表),包括聯合救援隊伍應學習市面上最新的救援技術及儀器。 消防處、警方、民航處及民航意外調查機構指,將研究死因庭建議。消防指,將持續引進新技術提升搜救效率。民航處指已就滑翔傘活動發出安全指引,曾研究外地監管制度,指均由非政府組織負責管理及發展。通訊辦則指,一直鼓勵營辦商增建無線電基站,將繼續便利加強電訊建設。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四(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五日死因研訊,續探討意外後檢討及改善。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民航意外調查員雖在報告提出改善建議,並獲部門回覆,但調查員對消防處的回應「估吓估吓」,並不全然清楚。官又指,留意到警方逾期回覆達 6 個月,指攸關安全的措施並非小事,指出調查機構當時僅致電催促「好似兒戲咗少少」。 官為陪審團提供「死於意外」及「死因存疑」兩個選項,並點出死者親友在救援行動期間提供座標一事上,數名證人的證供有分歧,稱交給陪審團衡量是否涉有人「講大話」、漠視資料重要性。陪審團料將於周五(3 日)退庭商議。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四(2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五日死因研訊,所有證人完成作供。
死者太太作結案陳詞時指,丈夫在 64 秒內 8 度嘗試緊急降落,足見他的頑強,只是最後不敵大自然的威力。她感謝搜救人員的努力,重申並非想追究,而是希望改善搜救過程,特別是搜救科技應與時並進。
她坦言,為事件感到心力交瘁,「有啲人嘅工作態度令我好難受,原來難改係可以唔改」,但她認為「難唔等於唔試,試咗唔得,無悔」,又指每一個崗位均重要,而且「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她又指自己並不勇敢,走到今天這一步只因一直堅持,期望大家「有機會活著」,都可以令世界變得更好,「我已經盡咗我嘅努力,而家交棒畀你哋」。料陪審團周五(3 日)開始退庭商議。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三(2 月 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四日死因研訊,焦點落在意外後調查。 民航意外調查機構的調查員作供,指鍾飛行 450 次、進行跨國比賽 38 次,而裝備在意外後無損,認為意外原因是天氣急速變壞,無關飛行資格和裝備,並定性為「空中/ 飛行失控」。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質疑,調查報告未提救援行動資訊流通問題,調查員回答搜救並非調查重點,而就報告提出的多項建議,調查員承認若部門不遵從亦沒後果,被官質疑「你哋用咗四年時間去做報告,原來做完冇意思」。研訊周四(2 日)續。
2018 年 7 月,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周二(31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三日死因研訊。
從事 IT 工作、鍾的友人供稱,經鍾妻取得 GPS 數據並轉換至座標,再由鍾妻交搜索隊伍,但未即時獲接納。她翌日特請假到搜查指揮中心解說,終獲接納,後知悉鍾被發現的位置,正正在座標附近。
土地測量師、於大學教授 GPS 系統的專家證人李偉鵬則供稱,死者與起飛位置的直線距離只有 1 公里,任何 IT 人士分析後,事發當日可從行山路徑出發,「搵跑得快嘅人10 分鐘內就可以去到」。法醫供稱,驗屍報告顯示鍾屍體腐爛,預計被發現時已死去近 5 日。
2018 年 7 月 22 日,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5 日後在大東山以南被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死因研訊周一( 30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二日聆訊。 消防處人員確認在發現鍾的前一晚,已收到死者朋友轉發、相信是鍾的座標位置,惟當時天氣不佳及已入夜,故翌日才派搜救人員到場。死因裁判官質疑,為何延至翌日上午 11 時才出動,稱「人命一分一秒,唔係應該早啲安排,等冇風險、天光就出發?」消防員稱當日早上,要先與警方等部門集合再商討,但同意「可以早啲會好啲」。 發現死者的機師則供稱,鍾所在位置連日出現低雲層,令搜救隊難以搜索。後來於執行其他任務後回程途中,因雲層升高,靠直覺到附近山坡終尋獲死者。他在裁判官詢問下同意,尋獲死者實屬幸運(It was very lucky)。
2018 年 7 月 27 日,41 歲男子鍾旭華玩滑翔傘後失蹤,政府跨部門搜救約 6 日後尋回,送院後證實死亡。死因庭周五( 27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選出 4 男 1 女陪審團,就鍾的死因展開研訊。 死者遺孀出庭作供,指於丈夫失蹤一日後,已從 Google 數據取得丈夫的 GPS 紀錄,其後透過友人計算出兩個座標。但她將資據交給搜救中心後,搜救人員稱「須有確實證據」,未有即時派員搜索。搜救隊伍最終於翌日中午,在距進座標約 20 米內尋回丈夫。 她形容搜救行動期間「時間一日一日咁過,就覺得自己老公要自己救」。她強調並非要追究,只是希望搜索系統得以改善,幫助到其他人,相信丈夫亦有此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