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後獲委任為法團管理人的「合安」,因管理的黃大仙「御.豪門」火警警報及偵測系統失效,被消防處票控。「合安」代表周三(28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兩罪,官指裝置失效時間長達半年,情況危險,共判罰 6,000 元。
「合安」代表求情時指,部分零件已停產,更換費用昂貴,要經業主委員會批准才可跟進,期間經歷換屆以致工程延後,現已完成更換、狀況良好。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宏福苑大火後獲委任為法團管理人的「合安」,因管理的黃大仙「御.豪門」火警警報及偵測系統失效,被消防處票控。「合安」代表周三(28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認兩罪,官指裝置失效時間長達半年,情況危險,共判罰 6,000 元。
「合安」代表求情時指,部分零件已停產,更換費用昂貴,要經業主委員會批准才可跟進,期間經歷換屆以致工程延後,現已完成更換、狀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