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警員「放蛇」透過應用程式「高德」召車,揭發 61 歲男子駕駛「白牌車」。被告周一(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無牌取酬載客、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監禁兩周、緩刑 18 個月,以及罰款 3,000 元、停牌 12 個月。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025 年 9 月,警員「放蛇」透過應用程式「高德」召車,揭發 61 歲男子駕駛「白牌車」。被告周一(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無牌取酬載客、沒有第三者保險兩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監禁兩周、緩刑 18 個月,以及罰款 3,000 元、停牌 12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