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專科醫生饒文杰 2011 年遭病人投訴就激光矯視手術涉專業失當,醫委會原定 2018 年研訊,醫生兩度申請發還至「初步偵訊委員會」,一次獲批後交回研訊小組處理,另一次被拒後醫生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最終事隔 15 年,在本周三召開紀律研訊,但因醫委會決定不提證供起訴,醫生獲判無罪。醫委會周五(31 日)發聲明指,考慮了所有可援引的證據以及控方證人失聯等因素,才決定不提證供起訴,並已對研訊小組解釋情況。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眼科專科醫生饒文杰 2011 年遭病人投訴就激光矯視手術涉專業失當,醫委會原定 2018 年研訊,醫生兩度申請發還至「初步偵訊委員會」,一次獲批後交回研訊小組處理,另一次被拒後醫生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最終事隔 15 年,在本周三召開紀律研訊,但因醫委會決定不提證供起訴,醫生獲判無罪。醫委會周五(31 日)發聲明指,考慮了所有可援引的證據以及控方證人失聯等因素,才決定不提證供起訴,並已對研訊小組解釋情況。
一名眼科專科醫生於 2011 年遭病人向醫委會投訴,研訊原定 2018 年 5 月進行,醫生一方其後申請,把案件發還至「初步偵訊委員會」獲批,初偵會終決定,將案件交由研訊小組處理。醫生一方於 2019 年,再作出轉介至初步偵訊委員會的申請,約 5 年多後、2024 年 11 月獲醫委會致函通知,申請被拒絕。
該醫生上周一入稟提司法覆核,指 2019 年提出的申請,最終由醫委會主席作決定,是錯誤的決策者,認為應交由研訊小組主席決定;並指紀律程序合共拖延約 14 年,威脅其聲譽及造成困擾等。
醫生要求法庭,撤銷醫委會拒絕將其個案發還至初步偵訊委員會的決定,指該決定是無效及不具法律效力等。法官高浩文上周四(2 月 27 日)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並下令與訟方商討共同同意的方向,以便進行聆訊。司法機構網頁暫未顯示聆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