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大學生生會會長、元朗區議員張秀賢,因欠前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主席賴得鐘 14 萬元未還,2024 年 7 月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張不服提出上訴,並要求呈上新證據,賴則要求張先支付約 12 萬元訟費保證金。
上訴庭周三(17 日)就保證金頒下判詞,指張未能證明自己有力償還債務,如希望提出上訴,須於 30 日內先向法庭繳交 11 萬元保證金,若違令會被駁回上訴,另須支付訟費。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前中大學生生會會長、元朗區議員張秀賢,因欠前考評局通識科委員會主席賴得鐘 14 萬元未還,2024 年 7 月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張不服提出上訴,並要求呈上新證據,賴則要求張先支付約 12 萬元訟費保證金。
上訴庭周三(17 日)就保證金頒下判詞,指張未能證明自己有力償還債務,如希望提出上訴,須於 30 日內先向法庭繳交 11 萬元保證金,若違令會被駁回上訴,另須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