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歲男警司陳建愉涉嫌去年 5 月,在旺角一酒吧非禮女同事,再於同年 8 月至 11 月,三度在警署內襲擊同一女子,被起訴猥褻侵犯、普通襲擊等 4 罪。陳否認所有控罪,周一(14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續審。
陳承認有對 X 作出拍大腿、搭膊頭、掃及「搣」臉的動作。陳指拍大腿是自己談話間很自然的一個動作,又提到自己曾在美國生活 11 年,認為搭膊頭、拍膝蓋是朋友之間常見的社交接觸,當時只是想表達對事主的支持及鼓勵,不知道對方感到被冒犯。
控方盤問時,質疑陳當初有否考慮,事主能否接受他的舉動,陳指由於從認識事主開始,雙方已以相處方式輕鬆,沒有階級之分,所以沒有考慮自己的行為是否冒犯了對方。陳強調,相關行為出於善意,沒有意圖襲擊或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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