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集常有的情節,是匪徒用槍指着主角,或綁架其家人,威脅主角必須替他們犯罪。在現實世界,如果人遭受威脅下被迫犯罪,能否成為抗辯理由?
這與法律的「脅迫」(duress)概念有關。這是否刑事罪的抗辯理由?如何定義?何時適用?有甚麼法律效果?又有沒有例外呢?
劇集常有的情節,是匪徒用槍指着主角,或綁架其家人,威脅主角必須替他們犯罪。在現實世界,如果人遭受威脅下被迫犯罪,能否成為抗辯理由?
這與法律的「脅迫」(duress)概念有關。這是否刑事罪的抗辯理由?如何定義?何時適用?有甚麼法律效果?又有沒有例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