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莊子.大宗師》,又或者如周星馳在《賭俠》中所唱,「逝去感情如何留得住…?」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數字,2020 年香港約有 27,000 對新人共諧連理,但亦有約 16,000 對夫妻獲法庭准許離婚。
如果婚姻生活不如意,雙方無能為力,也許可考慮最後一步:申請離婚。究竟可用什麼理據申請離婚?程序為何?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莊子.大宗師》,又或者如周星馳在《賭俠》中所唱,「逝去感情如何留得住…?」根據政府統計處最新數字,2020 年香港約有 27,000 對新人共諧連理,但亦有約 16,000 對夫妻獲法庭准許離婚。
如果婚姻生活不如意,雙方無能為力,也許可考慮最後一步:申請離婚。究竟可用什麼理據申請離婚?程序為何?
看過《毒舌大狀》的讀者,是否記得戲中辯方向陪審團播放偷拍片段的情節?究竟刑事審訊中,偷錄、偷拍的證據可否呈堂?會否侵犯被偷拍者的人權?民事審訊又如何呢?
也許各位讀者也聽過刑事案件「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毫無合理疑點」等術語。究竟這些原則是甚麼意思?「無罪推定」的出處為何?民事審訊的證案標準,是否有所不同?
"The first thing we do, let's kill all the lawyers" (我們首先要做的事,是殺光所有律師) —— 這是出自莎士比亞劇作《亨利六世》中一個屠夫的對白。對於這句,很多人有不同解讀,有人認為是諷刺律師只懂保護權貴利益;有人則認為,這是反向讚頌法律專業有阻擋惡行的天職。 對於當下律師的角色及定位討論,也許是個「哲學101」的題目。但《法律101》決定安守本分,與大家談談香港兩種律師 —— 事務律師與大律師的分別。
「想去法庭旁聽,點部署?(急,在線等)」
不知道有多少讀者曾到法庭旁聽?《法庭線》每天在法庭現場報道,希望讓大眾更瞭解法庭每天的動態。但如果各位有時間及心力,想親身前往法庭旁聽,行使公眾知情權,體現公開司法精神,固然更好。
本期《法律101》簡單介紹各種法庭程序、如何查找案件時間表,及在法庭內的旁聽禮儀等,希望能幫助有興趣旁聽案件的讀者踏出一步。
不論是刑事或民事審訊,證人在庭上的證供,往往足以左右大局,十分重要。提起在法庭作供,相信很多人的印象就是「盤問」證人,想著對方律師來勢洶洶、咄咄逼人,使盡辦法「鋤散」證人的供詞。
但其實「盤問」的之前及之後,還分別有「主問」、「覆問」兩個環節。三個環節的功能、規則均有不同。本期《法律 101》向大家簡述三者的分別。
生離死別在所難免。各位有沒有想過,他日歸於塵土之後,如何處理身外物?萬一不幸身故,卻未曾訂立遺囑,誰會獲得財產?會否被充公?如何決定分配遺產的先後次序?
有法例為此情況,訂下了一些基本原則。此外,2020 年一宗高院原訟庭的判決,亦確立了同性婚姻者在配偶無訂立遺囑的情況下,繼承遺產的權利。
早前《法律101》提及的士司機有權不收取大額鈔票,有讀者留言分享乘搭的士的不快經歷,表示寧願乘搭 Uber。
不知各位是否知道,終審法院在 2020 年曾經就 Uber 的經營模式是否合法 (間接地) 作出裁決?乘客選搭 Uber,又有沒有法律風險呢?保險方面又有何值得關注?
初選47人案第四天審訊出現一個插曲,法官提醒眾人,法庭的傳統只應從杯子喝水。看過《毒舌大狀》的讀者或許亦會問,原來大律師不互相握手?法庭還有多少這些不為人知的傳統禮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