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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歲男認偷拍女學生裙底照出售圖利 判囚10周 官:加深對事主困擾

22歲男認偷拍女學生裙底照出售圖利 判囚10周 官:加深對事主困擾
警方於 2021 年年底接報,指有人於網上討論區上載多張不同女學生裙底照,經調查後鎖定疑犯,並於監視期間發現他在港鐵站偷拍女學生裙底。22 歲被告周二(29 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院)承認 3 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及 1 項「非法拍攝私密部位」罪。

案情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未經女童同意而拍攝裙底照,打算經網上討論區出售裙底照圖利。辯方求情指,被告為患癌父親籌集醫藥費而犯案,並希望向事主道歉。

暫委法官韋漢熙指,案中 4 名事主均身穿校服,年齡介乎 15 至 16 歲,被告將裙底照出售,不但加深對事主的困擾,亦加重其罪責。法官認為,為父親籌集醫藥費非減刑理由,此舉是以引致他人傷痛,來減輕親人的病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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