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一間婚禮公司涉向顧客聲稱,元朗錦田草地婚禮場地設有停車位,並可供車輛直達,惟顧客到場視察,發現設有渠務署「不得進入」告示。董事、3 名職員及公司涉誤導消費者,被控違反《商品說明條例》,遭海關起訴。
3 名職員先後於周三(10 日)及周四(11 日)獲准簽保守行為,34 歲男公司董事與公司周四則在觀塘裁判法院合共承認 15 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承租時不知情,早前因本案實地考察,發現仍能使用涉事車路,認為渠務署「完全唔介意開放畀其他人使用」。控方亦確認,渠務署曾發出信件,村民如有需要可使用道路。
裁判官彭亮廷認為受影響新人數量、涉案金額不少,押至 9 月 26 日判刑,候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另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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