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瞞婚禮場地須經政府禁路 公司董事求情指承租時不知情、早前考察仍能用車路

認瞞婚禮場地須經政府禁路 公司董事求情指承租時不知情、早前考察仍能用車路

分享:

被告鍾家杰離開法庭時,有親友嘗試阻止記者攝影。(《法庭線》記者攝)
董事、公司認罪
3 職員准簽保守行為

被告為馬來西亞籍鍾家杰(34 歲,公司董事)、陸嘉殷(35 歲)、周詠彤(31 歲)、董嘉韻(35 歲),陸、周、董 3 人案發時為銷售員,被控 19 項「就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罪;OUT-FO LIMITED(商業名稱為 Hey Wedd)則被控 12 項「就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傳票控罪。

董嘉韻面對 2 罪,周三獲准簽保守行為。鍾家杰周四承認 3 罪,餘下 9 罪獲不提證供起訴,他代表的公司承認全部控罪;陸嘉殷、周詠彤分別面對 1 罪及 4 罪,獲准以 2,000 元簽保守行為 18 個月,另須支付 500 元訟費。

被告周詠彤(藍色間條上衣)、陸嘉殷(黑色間條上衣)。(《法庭線》記者攝)(資料圖片)
辯方求情:承租時獲告知可使用車路

辯方求情指,被告鍾家杰於英國完成醫學學位,當地唸書時與另一被告陸嘉殷相戀、結婚,兩人展開婚禮攝影事業,其後回港擴充婚禮服務,並育有 3 名子女。

辯方指,被告承租「喜囍草原」時,獲告知可以使用涉事車路直達草原,指他「可以做多少少工夫向渠務署查詢」,但強調他非立心、有預謀,以不良手法銷售行騙。他指,部分顧客發現有問題,事件發酵後,「電視上開始有啲報道,成個生意已經完結」。

辯方指被告現仍能「揸車入去」

辯方指,是次事件共涉 20 對新人,最終有 9 對新人接受公司其他安排,11 對新人受影響。辯方指,因涉合約條款,「部分新人用咗部分服務」,5 至 6 對新人以民事方式追討費用,相關案件獲頒令擱置,候刑事案件審結。

辯方指,被告為了本案,在兩星期前到場實地考察,指「今時今日仍然可以揸車入去」,又指渠務署就涉事車路的取態,是「完全唔介意開放畀其他人使用」。裁判官彭亮廷聞言指「呢個頗為關鍵,控方基礎係遺漏,即係條路嘅使用權,依家又開返?」

控方指村民可用涉事車路
官:點核實身分?

控方解釋,涉事車路於 2010 年交由渠務署管理,2019 年掛上告示牌、上鎖,惟其後不斷被人破壞。控方又確認,渠務署曾發出信件,村民如有需要可使用道路。官笑言「咁點樣核實村民身分,佢又唔係運輸署?」控方重申,這是渠務署的取態。

辯方盼法庭考慮非即時監禁,官認為受影響新人數量、涉案金額不少,遂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至 9 月 26 日判刑,強調所有判刑選項仍然開放。被告續准保釋。

婚禮公司早前的 IG 帖文提到,其婚禮場地位於元朗錦田,提供免費車位,有關內容已下架。(網上資料)
案情:被告指場地設車位
供車輛直達

案情指,4 名被告於 2023 年 1 月 7 日至 4 月 23 日期間,分別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婚展、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婚展、中環辦公室、元朗錦田逢吉鄉「喜囍草原」內,向顧客介紹元朗錦田草地婚禮服務。

4 人指該涉事場地有車位,可租用接駁巴士或駕車直達,並展示場地平面圖,各事主支付數萬至 10 多萬元購買服務。有事主到場視察,發現設有渠務署「請勿進入」告示,亦有人在網上看到相關消息。

部分事主直接向渠務署查詢,獲回應該路段不開放。另有人向 Hey Wedd 查詢,一些職員沒正面回覆,一些職員則指,正與政府就道路使用權協商。其後 Hey Wedd 指業主已收回場地,拒絕退款。

KTS13450/2024-KTS13461/2024、KTCC2127/2024(Consolid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