楷和醫療集團行政總裁黃良堯否認去年 5 月,於中環酒吧非禮商業夥伴,案件周五 (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呈上醫生證明,指事主 X 生理及心理上不適宜出庭(unfit to attend court),申請押後續審。
辯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質疑,醫生文件簡短、沒診斷結果,X 所稱患上創傷後壓力症是「自編自導」,案件再拖延對被告不公平,亦對其心理、事業、生意、社會地位有影響,又質疑事主延誤審訊。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認為,目前不合適,亦無需評論 X 有否誇大病情,惟接納辯方說法,認為醫生報告欠缺對創傷後壓力症的證明。官最後批准押後至 10 月24 日續審,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擔保及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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