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案新東 9 人周一(2 日)處理求情,《法庭線》取得劉頴匡親自撰寫、未有在庭上讀出的求情信,他指認罪是因為必須承認,他知道並同意戴耀廷的議程,但指並非其競選重點。劉指,如果知道會因為參加初選而入獄,「我絕對不會參加,會選擇其他方式貢獻社會。」
親自陳詞的劉頴匡,亦在庭上讀出由女友黃于喬 Emilia 為他撰寫的求情信部分內容,提及劉選擇從政,是出於對社會人民的關懷、對香港民主化的追求,期望能夠貢獻才能,不料捲入案件身陷囹圄,在獄中度過「人生最黃金的時期」,已得到莫大懲罰。
黃又指,劉還押的 3 年多以來,她每天風雨不改的到收押所探望,「正正因為我認為他不是作奸犯科、偷呃拐騙的罪犯,是個值得我繼續關心和付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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