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罪行改革本周展開一個月公眾諮詢。有團體歡迎修例方向,但關注當局未建議設立「持續性侵犯兒童罪」。倖存者組織「We are X」提到,有事主遭性侵長達 6 年,報案後僅被要求講出 4 次性侵事件的細節,包括第一次及最後一次性侵,最終只能在多次性侵中選取部分檢控,變相「睇唔到施害者實際傷害係有幾大」。
他們與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另關注,諮詢文件未明確為「真誠錯信」抗辯設限,促請當局進一步訂明,當附合條例列出的至少 11 種「不同意」情境,被告便不能以「誤會」作辯解。
【法生咩事】EP.28 香港現行性罪行條例有何問題?為何要修例?
性罪行改革討論逾 20 年,政府今年 7 月就性罪行修例建議諮詢公眾。保安局本周四(17 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會採納部分意見,包括增設「持續性侵犯兒童罪」,以及刑事化「網絡露體」行為。 至於政府原有建議,包括擴闊強姦罪範圍、為「同意」設定義等,文件形容獲廣泛社會支持。究竟現行性罪行有何問題?修例後對事主有何保障?今集「法生咩事」邀請到性侵倖存者組織「We are X」成員 Jessie 及 Charlene,分享遭遇性侵及爭取改革的心路歷程;亦請來大律師姜必俊(Stephen)深入淺出講解修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