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明年第一季就性罪行修訂建議諮詢公眾,本屆任期完成修例。「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上周五(10 月 31 日)舉辦研討會,倡引入「積極同意」概念。有學者解釋,在法例詳列「同意」定義能改變迷思,確立只有當事人以言語、行為明確表達,才視為同意性行為。
協會亦建議訂立「持續性侵兒童」新罪。有律政司檢控官指出,兒童受害人很多時因案發時年輕而記憶模糊,或因長時間遭侵犯而難辨認具體情況,令檢控出現困難,新罪亦有望彌補在量刑上的不足。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政府計劃明年第一季就性罪行修訂建議諮詢公眾,本屆任期完成修例。「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上周五(10 月 31 日)舉辦研討會,倡引入「積極同意」概念。有學者解釋,在法例詳列「同意」定義能改變迷思,確立只有當事人以言語、行為明確表達,才視為同意性行為。
協會亦建議訂立「持續性侵兒童」新罪。有律政司檢控官指出,兒童受害人很多時因案發時年輕而記憶模糊,或因長時間遭侵犯而難辨認具體情況,令檢控出現困難,新罪亦有望彌補在量刑上的不足。
去年有兩宗非禮案審訊,引來婦女團體對法庭處理手法的疑慮。有裁判官要求事主換上案發時的衣服、示範涉案動作;有裁判官應辯方申請,不容許事主使用遮擋被告的屏風,指不能輕易剝削被告與事主對質的權利。
另一邊廂,有近年獲批屏風、出庭作證的事主接受《法庭線》訪問指,當日在庭上被辯方多番盤問性經驗、「係咪好開放」,都令她感到不安、覺得被羞辱。
「係咪就係我好開放,佢就可以無罪?」
政府近年不斷增補對性罪行案件證人的保護措施,包括確保法庭收到事主就屏風的申請、容許成年證人使用視像作供等。惟風雨蘭認為,單單改善配套並不足夠,若不正視坊間對性暴力受害人的刻板印象和偏見,增加司法人員及律師的敏感度,「佢(哋)可能就係帶嚟二次傷害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