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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

支聯會案|李卓人何俊仁倡情節較輕囚5年內 鄒幸彤不求情:若裁嚴重視為讚美

支聯會案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求情,官料兩周內判刑。李卓人、何俊仁一方主張本案不及 47人案嚴重,因支聯會從沒提出實際計劃,受眾是「各自修行」,本案屬「情節較輕」刑期應在 5 年以下。 自辯的鄒幸彤與官爭論(對話紀錄見內文圖),她稱不會「求情」,如法庭裁定追求「結束一黨專政」是違憲及性質嚴重,她將視為「讚美」,又說會繼續為平反六四、結束專政而努力,「呢個係我自己啦,公開作出過嘅承諾,亦都係燭光之中,對亡靈作出嘅誓言」。 官一度笑問,為免被告成功,是否應輕判他們?鄒笑着同意,指因本來香港人要求「結束一黨專政」的聲音不大,但因本案令全世界都知悉。李卓人聞言掩嘴而笑。 相關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