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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信

陳嘉信升原訟庭10年 因抄陳詞衍生10上訴案、1投訴 受批評訓誡仍再犯

高院法官陳嘉信屢將與訟方陳詞「搬字過紙」,裁決受質疑。記者翻查他升任原訟庭 10 年來,因抄陳詞衍生 10 宗上訴案及一宗投訴個案(見內文圖)。在這 11 案,上訴庭與法官專責小組在 10 案皆確認判詞有大量抄襲,而其中 4 案需發還由另一官重審,2 案則需重新審視證據,與訟方因陳的做法需負擔上訴以至重審的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