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聯會煽顛罪成 原訟庭:辦六四晚會無不妥煽動作別論 「結束一黨專政」違憲
支聯會及前正副主席李卓人、鄒幸彤,周五(21 日)被裁定煽動顛覆罪成。原訟庭 3 法官指「中共領導」是中國憲法所訂根本制度的元素,而「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是指終結中共領導地位,故屬違憲,亦構成香港顛覆罪的「非法手段」。 官又指,舉辦六四晚會「本身並無不妥」,但若舉辦者煽動情緒,以成為推翻中共領導的動力「則另當別論」,並拒納李、鄒引憲法的辯解與證供。案件押後至下周五開庭,料連同選擇認罪的何俊仁一併處理求情。 鄒在裁決前一天發文,稱「公道自在人心,不需要仰望這種從上而下的判決」。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稱需商討是否上訴。多名前支聯會常委、民主派旁聽後稱對裁決感無奈和傷心。港府歡迎裁決,國安公署則指裁決符合香港根本利益。 相關報道: 支聯會案Day23 控方結案:結束與推翻同義 沈士文:非同義、指控憑空捏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