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電郵通訊提及郭偉健、駱惠寧 黎確認美前官員倡制裁兩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周五(2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25 日審訊,黎第 33 日作供。 控方第 7 日盤問,問及《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黎供稱大致了解與制裁有關,但不清楚詳情。控方展示一系列電郵紀錄,有美前官員分別提到法官郭偉健、中聯辦前主任駱惠寧,黎確認美前官員提倡制裁兩人,而他在電郵回覆「好主意」,僅表達鼓勵、欣賞。 另外,黎確認於《國安法》實施前,原不同意撤銷香港特殊地位,但《國安法》實施後改為同意,否認想法變得激進,而是變得悲觀。控方指,黎不在意犧牲香港利益,屬「攬炒」;黎稱指香港在《國安法》實施後已被犧牲,沒有利益可言。案件押至 2 月 3 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