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案Day11 辯方追問為何豪宅單位登記鄺球名下 蔡母:方便佢走嚟走去

張燕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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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母:女兒欲賣加多利山單位
因想從鄺家「收返晒啲嘢」

代表鄺港傑的辯方大狀 Trevor Beel,周三繼續盤問蔡母張燕花,問題圍繞加多利山單位的登記業主。Beel 問張,當鄺球得知蔡天鳳有意出售該單位、要求鄺家搬往屯門時,鄺球有何反應?張指鄺球不同意,曾稱「打、殺死你」。

Beel 指出,當時鄺球只是不同意,但沒有發惡及打蔡?張指,鄺球第一次知道消息後沒打蔡,但「成日都惡㗎啦」。張另指,曾於 2022 年 4 月至 5 月到屯門參觀過一個價值約 2,000 多萬元的單位,「好似仲大過加多利山啲啲」。

Beel 引述張曾供稱「譚家最少畀咗 3 億幾阿女」,所以蔡天鳳有能力在不賣出加多利山單位的情況下,購入屯門的新物業?張稱「絕對係」,但因為當女兒欲出售海南物業時,鄺球、鄺港智不同意,後來蔡與鄺家爭執,「發現咗呢家人唔好,想收返晒啲嘢。」

張又指,她當時見鄺港智「冇做乜嘢,唔知啲錢使去邊度,所以想拎返嚟。」

蔡天鳳 張燕花(中)
張燕花(中)周三散庭後離開高院。(《法庭線》記者攝)

辯方指蔡着鄺港傑做司機
蔡母不同意

就張燕花早前供稱,鄺港傑 2023 年 1 月成為蔡天鳳的司機,Beel 指出是上一任司機在 2022 年 11 月中旬辭職,而蔡着鄺港傑擔任臨時司機;張燕花不同意說法,指是鄺港傑想做司機,但張同意自己並非直接知道此事。

張又指,女兒認為鄺港傑不適合做司機,因他「揸車好快、返工成日遲到,細路仔返學遲到」。張引女兒指,一小時的上學車程,鄺駕車「半個鐘就到,好危險」。

鄺港傑一方指雞蛋仔店由蔡開設
蔡母:佢唔認我冇辦法

Beel 另問及鄺港傑的財務狀況,指與鄺港智相比,蔡天鳳沒給鄺港傑大筆金錢?張指,女兒曾給錢鄺港傑,「幫佢做雞蛋仔(店)」,因為當時「佢(鄺)又冇嘢做,即係幫佢搵啲嘢畀佢做」,而女兒前後共提供 200 多萬元。

Beel 質疑,蔡從未如此告訴張;張不同意,形容「佢(鄺港傑)同阿女講冇嘢做,又搵唔到嘢做,日日係咁擦鞋、即係甜言蜜語」。

Beel 指出,其實是因為蔡與鄺港智的兩名子女喜歡吃雞蛋仔,才開設雞蛋仔店。張表示「唔贊成」,又指鄺港傑曾對她說,「姐姐開呢間嘢畀我」。

Beel 再指,該雞蛋仔店實際是由蔡,而非鄺港傑開設。張回覆「咁姐姐(蔡)又講,鄺港傑又講,佢依家講唔係⋯⋯佢唔認我冇辦法呀」。

雞蛋仔店易手所得款項
蔡母確認歸女兒

Beel 呈上雞蛋仔店的公司註冊文件,指顯示蔡認購一萬股是股東,而公司董事亦是蔡。隨後文件修訂,提到鄺港傑為董事,並填上鄺在荃灣的地址。

Beel 指,雞蛋仔店其實由蔡天鳳開設。張憶述,鄺港傑曾「幾乎都日日喺我屋企食飯」,張詢問其工作情況,「佢話(雞蛋仔店)執咗啦,佢話 Abby 撤錢」。

Beel 再指,蔡天鳳並無借錢予鄺港傑,所有錢均是用作開設雞蛋仔店。張反駁指「嗌交嗰時話借咗未還」。

Beel 指,最終蔡花了 80 多萬元開設雞蛋仔店,因疫情無法賺錢,而鄺港傑只參與了數個月便回中國?張指當時女兒告知她花了 200 多萬元,店舖因虧蝕而結業。Beel 提到,最終蔡以 60 多萬元出售公司,所得款項交還蔡?張確認。

蔡天鳳案 Trevor Beel(攝:張凱傑)
鄺港傑的代表大狀 Trevor Beel。(資料圖片/張凱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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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質疑蔡母
錄口供沒提鄺港傑稱蔡飲酒

Beel 另針對 2023 年 2 月 21 日,即蔡遇害當天的情況提問,指張早前提到,當她致電鄺港傑查問女兒行蹤時,鄺曾稱「佢(蔡)去飲酒啦,約咗朋友⋯⋯唔使驚啦,你放心啦,佢飲醉酒,聽日會返嚟㗎」。而當時張感到奇怪,因為女兒並不喝酒。

Beel 指出,張理應對相關對話記憶清晰,但張在蔡遇害兩天後向警方錄口供時,並無提及鄺有說蔡喝酒。張庭上回應「咁我記憶佢真係話 Abby 飲酒」。

辯方向張展示口供紙,顯示她提到「然後就打電話畀 Alex 哥哥,問Abby 去咗邊,Alex 哥哥話佢喺大埔商場下車,一路用海南話講嘢、發脾氣、好嬲,我只係揸車,點知佢去邊」,以及「夜晚 10 點,去長沙灣報警,再打畀 Alex 哥哥問佢去邊,佢話唔好再打嚟,我要瞓覺啦」。

Beel 質疑,張當時沒有把此關鍵證供告訴警方。張指當時感到傷心,所以「冇講咁多」,「好多嘢都唔記得,慢慢諗起先知道當時情況」。Beel 指出,實際上當時鄺港傑並沒有說蔡「飲醉酒」?張不同意,指事發後忙於「睇兩個細路仔,屋企又要,細路仔又要」,強調因為聽過鄺港傑這樣說,「我先覺得唔妥,(因為蔡)佢唔飲酒」。

Beel 追問,但張從未告知警方這項重要資訊?張確認,但強調她當時感到奇怪才再致電鄺港智,問「你同你爸爸,攞阿女收埋邊度?」。

Beel 再指,張一共向警方錄取 8 份口供,最後一份於今年 9 月 16 日錄取。張確認。Beel 最後指出,其實當時鄺港傑從未說蔡「飲酒」。張不同意。

蔡母確認日前證供有錯

張燕花周二否認黃埔花園單位登記在丈夫蔡楚生名下,指屬聯名持有。控辯針對此部分證供,早上在陪審團不在場下商討一個多小時,其後張進入法庭繼續作供。

Beel 盤問時向張指出,有警員昨晚至今早以微信聯絡她,而張以簡體字向警員發訊息:「今天生氣,我最清楚阿女加多利山是大寶貝了,今天生氣,黃埔花園時間長了,當時以為是連名,很多年了,說錯了」。

Beel 指,昨天盤問張時,他關注為何蔡天鳳不把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張的名下,而張解釋因為她名下已有黃埔花園單位。他指出黃埔單位的業主是蔡楚生,惟張否認,反指 Beel 說謊。

Beel 續指,根據張與警員的對話,張在昨日作供之後發現證供有誤。張庭上解釋,警員問她黃埔花園地址,但她因時間久遠而不記得,又指自己在抽屜找到「以前賣樓張單」,才知悉業主是蔡楚生,而自己並非業主。

Beel 問及,既然張名下沒有物業,為何蔡當時不把加多利山單位登記在張的名下,而要登記在鄺球名下?張指,「因為鄺球當時冇嘢做,方便佢走嚟走去,大陸(的物業)都係咁」。

蔡天鳳 蔡的繼父(右)
張燕花丈夫(右,即蔡天鳳繼父)周三離開高院,他與張分別乘坐兩輛七人車離開。(《法庭線》記者攝)

蔡天鳳案 辯方代表 戴奧偉(攝:Curtis Lo)
代表鄺球的大狀戴奧偉。(資料圖片/Curtis Lo 攝)

辯方質疑蔡母杜撰供詞

代表鄺球的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盤問時指出,張燕花持續與警方聯絡,當中包括偵緝警員高仁傑(音譯)。他引張與高的對話紀錄,指張沒提及鄺港傑說蔡天鳳喝醉酒、張自己在香港沒物業、蔡因鄺球「冇嘢做,方便佢走嚟走去」而將物業登記他名下。張確認。

張在戴奧偉盤問下又指,她在抽屜找到載有黃埔花園資料的手機。戴奧偉關注,張是在抽屜找到文件還是手機?張回答:「電話喺櫃桶,我摷出嚟,我見到地址喺入面」。

戴奧偉問,所以從來沒有紙本文件,而張所指的手機,正是她用來與警員溝通的手機?張確認。

戴奧偉要求張在庭上打開手機,張遂從手袋取出手機,並找出相關資料交予戴奧偉查閱。他查看後指,資料只有張的身份證副本、黃埔花園單位地址,沒提及業主身分?張指,「佢攞咗呢個地址,我就諗起」。戴奧偉指,即張看完地址,突然想起自己不是業主?張同意。

戴奧偉指出,張是一邊作供一邊杜撰供詞。張稱「沒可能」。他續問,張昨日有否一些講錯而想現在更正的證供?張稱沒有,「我講好多都有證據」。

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 歲,司機)、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 歲,無業)。3 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認罪。

蔡天鳳 鄺港傑 鄺港智 鄺球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港智、鄺球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