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 7.21 襲擊 ,事隔 4 年後再多 4 名白衣人被落案起訴暴動等罪,其中一人周五(22 日)在區院認罪,還押至 4 月 18 日判刑。他是第九名白衣人罪成,報稱無三合會背景。
案情指 ,被告鄧兆雄在閘外指向閘內黑衣人,多次大聲叫喊 「過嚟吖」作挑釁;另兩度在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入閘。他曾指罵、叫喊「打你呀」,威嚇攻擊閘內的人,並曾在閘內襲擊,在閘外則用藤條襲擊。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看到女途人倒地,都有上前「對一啲人展出關心」,稱他現時活在信仰中,已知用錯方法表達訴求。辯方求情提及鄧於獄中被打、搶走用品及撕掉家人相片,官關注有沒有案例支可構成求情,辯方指沒有,稱僅為整體的求情理由。
案情:白衣人襲擊閘內人
黑衣人其後開始聚集
控方讀出的案情指,2019 年 7 月 21 日晚,一群白衣人及一群黑衣人在元朗站聚集,發生暴力衝突 。約 10 時 40 至 43 分,白衣人經元朗站 F 出口衝入閘,襲擊閘內人,其後黑衣人開始在付費區內聚集 。
約 10 時 48 分,少於 50 人的白衣人持木棍及藤條入站,與付費區內黑衣人「激烈爭執,情況迅速升級為暴力衝突」,白衣人用木棍、藤條和徒手拍打閘機和玻璃圍欄;揮動藤條、木棍、雨傘等武器威嚇及襲擊黑衣人;向黑衣人投擲水樽、木棍、竹及鐵通等;叫囂和挑釁黑衣人進入閘外;襲擊記者和勸阻他們施襲的市民。
另一批約 20 名白衣人約 11 時入站。白衣人向閘內約 50 名黑衣人潑灑液體 、投擲水樽、告示牌等,亦有白衣人用木棍隔着閘機打向閘內人。約兩分鐘後,約 100 名白衣人衝入閘,黑衣人跑上月台,白衣人用木棍、藤條等追打。
白衣人陸續走上月台,高峰期時約有 70 名白衣人。白衣人追打月台的人 、指罵和威嚇車內的人及進行施襲。約 11 時 14 分列車離開後,白衣人經元朗站不同出口散去 。
案情:鄧沒戴口罩
穿白背心、黑短褲
案情續指,被告鄧兆雄襲擊黑衣人行為被多段片段拍攝到。他當時沒戴口罩,穿白色背心、黑色短褲側面有白色條紋,頭髮半禿 ,頭頂有一小撮頭髮 。
約 10 時 48 分,他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他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喊「過嚟吖」,挑釁黑衣人。約 10 時 53 分,他一度走到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 ,但被其他白衣人阻止。
案情:鄧用藤條連同他人襲擊
另他曾指罵、叫喊「打你呀」,威嚇要攻擊付費區內的人。被告曾跳入付費區,與其他白衣人襲擊穿灰色上衣男子、在非付費區連同其他白衣人用藤條襲擊一名男子。
約 11 時 2 分,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 ,並一同進入閘內,與其他白衣人追趕黑衣人。被告其後到月台,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的乘客。
鄧 2023 年 7 月被捕
被告於 2023 年 7 月 6 日被捕,他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發現他案發時穿著的黑色短褲。
另多名市民在大堂及車廂內被白衣人襲擊,遭受不同程度的創傷,當中控方 8 名證人的傷勢包括:頭皮血腫、手部、腳部裂傷、瘀傷及擦傷、頭部觸痛、眼部出現複視等,其中一人患有創傷後壓力症。
控方亦有播放事發片段,鄧現時被案發時消瘦不少,上庭時亦戴上黑色眼鏡。
辯方求情指沒向倒地女途人施襲
因本案擱置婚事
鄧被裁定罪成後,控方指他曾有 5 項定罪紀錄,均為盜竊;另其學歷至中二,任職車房工人及司機,報稱無三合會背景。
辯方求情稱,鄧在轉介文件階段已表示認罪,為他最大求情理由,又指他本性不壞,為人孝順,會照顧婆婆,亦於「希望貓狗天地」作義工照顧貓狗。辯方又指,他與女友原本打算走去年結婚,但因本案擱置。
辯方又指,當日他用藤條作出攻擊前,看到有一名女途人倒地都有上前,沒有攻擊女途人,指他「當日對一啲人展出關心」。
辯方指鄧積極更新
辯方續稱,他還押時接觸基督教,現時「痛定思痛」、「活喺基督信仰入面」,在獄中修讀聖經,重申他絕對不會再犯案,指他積極更新,「過去已經係一個歷史」,又指「2019 年社會環境,相信已告一段落」,鄧已知悉自己「用咗啲錯誤方法表達信念同訴求」,亦知道自己責無旁貸。
辯方又呈上鄧的求情信,指他現已學懂尊重,又稱如庭上播放的事發片段可見,「用個幽默方法講」,鄧「身體比較高大,頭腦非常簡單,愚昧地做咗啲咁嘅行為」,又指本案發生於 2019 年,強調並非指責有延誤,但冀輕判讓他出獄後可見婆婆及與未婚妻組織家庭。
求情提及鄧獄中被打
官關注是否屬求情理由
暫委法官鄧少雄問及,辯方的求情書面陳詞提及鄧於獄中被打、被搶走日用品及撕掉家人的相片,問說法是來自何處?辯方答稱,鄧的求情信沒提及,但他於母親獄中探訪時告知,故其母的求情信有提及。
官問,會否有任何案例支持,在獄中受到歧視、侮辱,可構成求情理由?辯方則指沒有案例,指僅為整體的求情理由。另官又著辯方呈上鄧作義工的證明。
官又關注,辯方提及有延誤情況,但鄧於 2023 年 7 月才被捕,指案例提及延誤、延遲是有分別,如延遲供警方調查等,不足以構成求情理由。官終著控方呈上本案的時間表。辯方指,或於控方呈上時間表後再陳詞。
本案涉 4 人 事隔 4 年被控
4 名被告依次為吳偉德(38 歲,保安員)、王浩昇(28 歲)、鄧兆雄(42 歲,司機)及鄭文傑(43 歲,商人)。他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串謀傷人罪,即於 2019 年 7 月 21 日,在元朗站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在同日同地,連同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另一些人。
鄧周五承認兩罪;王擬不認罪,餘下兩人押後至 4 月 11 日再訊。
至今 14 白衣人被控
8 人罪成
警方 2024 年 3 月回覆《法庭線》查詢時指,就 7.21 元朗襲擊事件,目前共拘捕 69 人,年齡介乎 18 至 87 歲,其中 22 人被控暴動,14 人同時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
事件分成 6 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據報當中 14 名被告為「白衣人」,分成 4 宗案件;兩宗、共 9 人的案件已審結,當中 8 人罪成,1 人罪名不成立。8 名罪成「白衣人」,為黃英傑、林觀良、林啟明、鄧懷琛、吳偉南、鄧英斌、蔡立基、程偉明,分別判囚 3 年半至 7 年。
程偉明早前申上訴許可被拒;鄧懷琛等 4 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律政司亦就被告王志榮的無罪判決提上訴。
DCCC93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