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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襲擊白衣人兩案審結 9 被告 4 爭議身份 1 脫罪 兩官指屬無差別襲擊、武裝結集

7.21 襲擊白衣人兩案審結 9 被告 4 爭議身份 1 人脫罪 兩官指屬無差別襲擊、武裝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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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 7.21 襲擊事發逾三年,警方至今拘 51 名白衣人,當中 10 人被控。64 歲程偉明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成,周四(27 日)被判監禁 4 年 3 個月(見另稿),成為第八名被定罪的白衣人。

《法庭線》整理至今審結的兩宗白衣人暴動案件,9 名被告中,鄧懷琛、蔡立基、王志榮及程偉明等 4 人曾爭議並非呈堂片段中人;兩名區院法官分別根據容貌、衣着等特徵,裁定 3 人屬當晚施襲者,因此罪成;王則罪脫,律政司已提上訴,排期 2023 年 5 月處理。

就當晚情況,法官葉佐文形容是「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集體私刑」,提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曾安慰閘內的人不要驚、不要與閘外的人衝突。暫委法官王興偉反駁辯方「維權」之說,指屬「武裝結集」,又指首批到場白衣人進入元朗站付費區內,追打及驅趕市民,當時「黑衣人根本未來得及去進行所謂的挑撥」。
兩宗白衣人暴動案審結
鄧懷琛、程偉明等 4 被告爭議身份

元朗 7.21 襲擊造成至少 45 人受傷送院,警方當晚未作拘捕,至翌日凌晨進入南邊圍村調查時,亦沒有記錄在場人士身份證資料。事發至今逾三年,警方共拘捕 66 人,包括 51 名白衣人及 15 名非白衣人;當中 10 名白衣人及 8 名非白衣人被控。

白衣人共分 3 案,目前兩宗已審結,區院法官葉佐文及暫委法官王興偉裁定 9 名被告之中 8 人罪成,1 人罪脫。餘下一案預定 2023 年 1 月處理,一被告擬認暴動罪。

已審結的兩案中,控方呈遞傳媒及在場人士所拍攝的片段、相關截圖,以及部分港鐵等閉路電視片段為證據。鄧懷琛、蔡立基、王志榮及程偉明等 4 名被告,辯方都曾爭議並非呈堂片段中人。

當中蔡、王及程 3 人均爭議呈堂影像模糊不清、片中涉案者的衣着並非獨一無二。程偉明代表大狀佘漢標審訊時更質疑,人有相似不足以定罪,「似又點呀?似就係佢(程)呀?」

至於鄧懷琛,他上庭時的髮型與事發片段中不同,亦戴上了眼鏡。控方除引用事發片段,亦找到證人認出鄧曾在英龍圍外,阻止協助受圍困的男子;辯方審訊時則指該證人「認錯人」。

區院法官引高院案例
憑衣着、身體特徵辨認被告

兩名法官分析容貌、衣着等特徵,當中法官葉佐文引用高院在「林子健案」裁定,即使影片無法清楚拍攝被告容貌,法庭辨認時亦可考慮其他特徵,如衣着顏色、種類、設計、花紋、記認、身體特徵,首飾或步行姿勢。

葉官指,蔡立基的哨牙十分獨特,「咧開咀巴兇神惡煞,同時也笑着似的面相也十分獨特」,蔡曾在庭上做同一動作,葉官比對兩者,指肯定蔡是片中人,又指蔡穿白色 T 恤、胸前圖像是一條深色的牛仔長褲,「設計十分獨特」,認為可據此作辨認。

就程偉明,暫委法官王興偉指雖未能在片段看到男子五官,但能看到其髮型、面型、輪廓、身型及衣着,均與程吻合,又指「銀扣龍頭圖案、黑色腰帶進一步強化本席認定被告」。

至於鄧懷琛,葉官反駁辨方說法,指證人有充足時間、在充足燈光及近距離觀察鄧的容貌,片段及截圖也清晰顯示鄧的容貌,最終裁定鄧有份參與暴動。

王志榮爭議身份 獲裁無罪
法官:住所檢同一波鞋 惟不肯定是同一人

罪脫的王志榮,法官葉佐文指片段清晰度足夠,「但顯示該人的面容與王不相似」,官指涉案波鞋款式獨特,與警方從王住所檢獲的波鞋一樣,認為王「替該人士保留波鞋」,行徑自招嫌疑,惟因未能肯定是同一人,裁定王罪名不成立。

法官葉佐文斥屬集體私刑、
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

就當晚情況,葉官 2021 年判刑時指,白衣人自組武裝力量,憑藉自製的「保衛元朗 保衛家園」標語牌,宣示元朗為「須自行執法的受難家園,將警察淪為配角」,形容當日是「集體喪失理智的無差別襲擊」。

葉官又指,白衣人向閘內的無辜巿民擲物襲擊、毆打嘗試出閘的人,「實質上是非法禁錮」,表示香港是法治社會,「這般無的放肆的集體私刑,引起巿民極大恐慌」,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力的刑期。

暫委法官王興偉:黑衣人根本未及挑撥
白衣人武裝結集 社會及法制不容

程偉明案的辯方大狀審訊時則提出,白衣人襲擊是「維權」,又指是「警方故意不處理報案」、不出動維持治安,引致元朗居民要「揭竿起義」,因此白衣人當時是「阻止破壞社會安寧」,又指是因黑衣人的挑撥,演化成「以暴制亂」。

暫委法官王興偉則在判詞中一一反駁,他認為首批到場的十數名白衣人,進入元朗站付費區內,追打及驅趕市民,在這兩、三分鐘內,「黑衣人根本未來得及去進行所謂的挑撥」。

王官強調,即使當晚到達元朗站的黑衣人,如辯方所指到場挑撥,「我們的社會及法制,亦不容許白衣人以此為理由進行武裝結集」。他認為,當晚參與白衣人的人數、行為及裝備顯示,「法庭可以肯定他們是預期會有武裝的衝突,故此,需要有足夠的人數及武力去震懾對方」。

白衣人案控辯上訴 明年 5 月處理
林卓廷等非白衣人案 明年 3 月開審

鄧懷琛等 8 名白衣人被控暴動、有意圖傷人等罪的案件,已於 2021 年審結。被告林觀良及林啟明承認暴動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6 人不認罪,當中黃英傑、鄧懷琛、吳偉南 、鄧英斌、蔡立基罪成,被判囚 3 年半至 7 年。王志榮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就王志榮的無罪判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4 名罪成白衣人鄧懷琛、蔡立基、鄧英斌及吳偉南分別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根據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雙方的上訴均排期於 2023 年 5 月 11 日處理。

程偉明案件周四(27 日)亦審結,他被裁定暴動及串謀傷人兩罪成,被判監禁 4 年 3 個月。第三宗白衣人案,是 2021 年被起訴的鄧嘉民,他擬認暴動罪,排期於 2023 年 1 月 13 日處理。

非白衣人方面,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 6 名男子同被控暴動,全不認罪,案件排期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開審。另一名 42 歲會計師則於 2022 年被起訴暴動罪,已轉介區域法院答辯,待排期處理。

DCCC888/2019、11/2020、734/2020(已合併)、DCCC1106/2020、DCCC5/2022、DCCC6/2022、CACC132/2021、CACC17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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