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5 人,他們被指 2019 年反修例運動時計劃自製武器等,供示威者襲警。兩名被告吳子樂、陳維亮被控串謀煽惑參與暴動等兩罪,案件周四(30 日)在西九龍法院首度提堂。
兩人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要求押後至 12 月 15 日再訊,以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吳申請保釋被拒,放棄 8 天覆核;另一男子則沒保釋申請。兩人須還押。
傳媒向總裁判官蘇惠德申請解除 9P 保釋程序報道限制(見法律 101)。司法機構回覆蘇惠德指示稱,「為保障後續訴訟程序的公正性以及被告權益,有關申請現予拒絕」,故未能報道保釋程序的內容。
吳子樂對旁聽揮手
控方由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被告吳子樂由大律師柯愷欣代表,陳維亮則由周姓律師代表。
吳步入被告欄後,隔玻璃對旁聽揮手。他穿藍色長袖風衣,精神不俗,不時望向旁聽席;身型高大的陳維亮穿紅黑色間條短袖衫,多數時間望前方。約 50 人旁聽,包括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等。兩被告進入羈留室時,有旁聽人士稱「撐住呀」,懲教人員急步帶他們離開。
西九法院外有 10 多名警員巡邏戒備;法庭內有多名便衣人員,有人護送檢控官。

兩人稱明白控罪
開庭後,控方首先指本案為新案,被告暫毋須答辯。書記隨即向被告讀出控罪,兩人以響亮聲線稱「明白」。控方其後指,申請押後至 12 月 15 日再訊,以候警方繼續調查。辯方皆不反對。
控方續指,吳子樂有保釋申請,控方會反對;另一人則沒保釋申請。
控辯雙方其後陳詞,總裁判官蘇惠德聽罷指,考慮本案嚴重性等,拒絕向吳批出保釋,並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兩人須還押候訊。
兩人被控串謀煽惑暴動等
2 名被告依次為吳子樂(起訴時 32 歲,無業)、陳維亮(起訴時 34 歲,攝影師)。
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指他們於 2019 年 10 月 22 日至 23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吳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暴動,指他於或約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暴動。
WKCC4868/2025